全国各省市"特色小镇"政策集锦
| 招商动态 |2016-09-20
2016年7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的通知》147号,提出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到2020年争取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通知等来指导自己省(市)特色小镇的创建。
1、北京市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本市将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功能性特色小城镇,提高小城镇承载力,更好地对接非首都功能疏解,起到“桥头堡”作用。
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进程中,郊区将迎来历史性重大发展机遇。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需要在更广阔的空间配置资源。郊区,特别是平原地区,是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承接地。其中,小城镇更是城乡体系中的重要节点。
“十三五”期间,作为重点小城镇的升级版,北京市将充分利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大机遇,调整重点镇规划布局,明确各类小城镇的功能定位。如平原地区的乡镇,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中部核心功能区”,将积极承接中心城和新城疏解的生产性服务业、医疗、教育等产业项目,打造一批大学镇、总部镇、高端产业镇;西北部山区乡镇,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态涵养区”,将重点发挥生态保障、水源涵养、旅游休闲、绿色产品供给等功能,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养老镇、休闲度假镇;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源利用,还将统筹规划建设雪上运动小镇、世园小镇、环球影城小镇、新机场服务小镇、科技信息小镇等一批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带动农民实现就地城镇化和增收致富。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本市将着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更多地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获得更多经营收益和劳动报酬。探索盘活农民闲置住房,发展旅游养老业。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深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做大做强的有关政策,完善其市场主体地位,增加农民集体股权收益。探索建立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力争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达到1.5万元。
2、河北省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培育建设100个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功能叠加融合、体制机制灵活的特色小镇。
1.特色小镇既不是行政区划的“镇”,也不是“区”
特色小镇不是行政区划单元的“镇”,也不是产业园区、景区的“区”,一般布局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高铁站周边及交通轴沿线,适宜集聚产业和人口的地域。特色小镇规划要突出特色打造,彰显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建筑特色、生态特色,形成“一镇一风格”;
2、建设用地面积1平方公里左右,聚集人口1万至3万人
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建设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聚集人口1万至3万人;
3、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
突出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护重要历史遗存和民俗文化,挖掘文化底蕴,开发旅游资源,所有特色小镇要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并推行“景区+小镇”管理体制。
4、要有明确产业定位。
特色小镇要聚焦特色产业集群和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兼顾皮衣皮具、红木家具、石雕、剪纸、乐器等历史经典产业。
5.每个小镇投资20亿元以上。
突出有效投资。坚持高强度投入和高效益产出,每个小镇要谋划一批建设项目,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其中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第一年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金融、科技创新、旅游、文化创意、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投资额可适当放宽,对完不成考核目标任务的予以退出。
6.引进人才,创新特色产业。
集聚高端要素。根据产业定位量身定制政策,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企业高管、科技创业者、留学归国人员等创新人才,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建设特色小镇公共服务APP,提供创业服务、商务商贸、文化展示等综合功能。
3、四川省
近3年来,四川大力实施“百镇建设行动”,每年遴选100个小城镇重点培育。目前,推出的300个试点示范特色小镇竞相发展,形成了“百镇示范带动、千镇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乡土四川正加速向城镇四川迈进。
四川鲜明提出,要统筹城市和小城镇规划布局,突出小城镇文化底蕴、民族风情、自然风光和产业特色,为小城镇建设注入鲜活的生命力。
坚持“多规合一”。四川统筹小城镇布局和功能,把小城镇建设系统纳入了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确保300个试点镇的土地、城建、产业和基础设施配套,与城镇总体规划相适应。
坚持“一镇一规”。四川众多小城镇分布于平原、河谷、丘陵、山地,发展条件参差不齐。按照宜工则工,宜旅则旅,宜商则商,宜居则居的原则,精准规划,使每个镇都有鲜明特色和发展方向。
坚持“绿色优先”。四川小城镇山、水、林生态优势突出,坚持以原有城镇自然风貌为基础,划定小城镇规划红线,创建山水相依、绿色低碳、自然和谐的宜居小城镇。
四川在小城镇建设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不搞“大包大揽”,不搞财政资金集成的“盆景”,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培育提升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
向改革要“小城镇内生动力”。推进“扩权强镇”,新津县、大竹县分别将97项和111项县级管理权限和事项下放到花源镇和庙坝镇,增强了试点镇的统筹管理能力。实行“一体化管理”,如成都市安德镇实行镇与功能区“镇区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提升了小城镇管理的水平。
向改革要“农村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从2013年开始,四川在全国率先全面放开除特大城市以外的城镇落户限制,近年来试点镇转移农村人口约60万人。推进社保制度改革,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切实保障农民“愿进来”“留得住”更“过得好”。
向改革问“钱从哪里来”。省财政3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整合专项资金近5亿元,通过“以奖代补”竞争机制对小城镇基础设施资金配套。运用PPP、财政贴息、直接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多种方式,激励社会资本投入小城镇建设。
4、山东省
2012年,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在实施扩权强镇、保障发展用地、适度扩大财权、加强资金扶持、优化机构设置等七个方面制定了创新性的优惠政策。
委托给示范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进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十二五”期间省里每年为100个示范镇安排不少于500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直接单列下达。
省里每年安排10亿元的示范镇建设专项资金。
5、陕西省
2016年,陕西省发出《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提出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扶持力度、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切实落实扩权强镇、加强技术支持和专家指导、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等8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即“两镇”建设,带动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配备规划管理专职人员。两镇的主要负责人可由县级领导兼任。
从2016年到2020年,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同时,省上还将分批次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1000亩、文化旅游名镇2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成效显著地市级重点镇奖励600万元和600亩用地指标。
6、浙江省
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明确了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创建程序、政策措施、组织领导等内容。
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是省委省政府从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将在全省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00个左右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
根据《指导意见》,特色小镇产业定位着力聚焦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撑我省未来发展的七大产业,兼顾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根雕、石雕、文房等历史经典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特色小镇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原则上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所有特色小镇都要建设成为3A级以上景区。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保障。
特色小镇将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方式,通过“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验收命名”四个程序完成“特色小镇”创建。
对纳入省重点培育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对象,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给予配套奖励,其中信息经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小镇按60%给予配套建奖励,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指导意见》还明确,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整合优化政策资源,给予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7、天津市
到2020年,天津市将创建10个市级实力小镇、20个市级特色小镇,在现代产业、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商业贸易、自主创新等方面竞相展现特色,建设成一镇一韵、一镇一品、一镇一特色的实力小镇、特色小镇、花园小镇。特色小镇与以往示范镇相比,特色小镇具有四大特色。
一是重运营、轻开发。
以往的示范镇建设需要对原有镇区进行大拆大建,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特色小镇的建设不再以简单的大规模开发为主,更多引入城市运营的理念,把文化功能作为“内核”,充分挖掘、展示地域优秀传统文化,更强调对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形成凝聚特色小镇的新的文化氛围。
二是重市场、轻行政。
特色小镇具有紧凑而明确的空间范围(3平方公里左右),更强调“转型”和“创新”的含金量,它集聚的是整个产业链中一部分高端的核心环节,以及与主导产业相互关联、共存、促进的各种创新功能、服务功能、社区功能、文化功能等。
三是重颜值、低成本。
特色小镇在满足小镇居民产业、居住、游憩等功能基础上,更强调精细、美观而具有地域辨识性,更加强调小镇绿化景观等的塑造,实现城乡空间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融合。
四是重制度、轻蓝图。
要“一镇一策”,“一类一策”,摒弃“先拿牌子、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的传统做法,同时对特色小镇的企业全面实现电子化审批。
目前,天津各区相继启动编制特色小镇规划。武清区将打造电商小镇、台商小镇、工业创新小镇、创客小镇、欧式风情小镇、运河创意休闲小镇等“市级特色小镇”,以及自行车小镇、绢花小镇、泉州水城、津门首驿、东方马都等“区级特色小镇”。西青区中北镇打造产城融合特色小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无人驾驶汽车。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建设制造业特色小镇,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基地,同时发展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工业科技打印等。
8、江苏省
2015年底江苏省提出计划,通过“十三五”的努力,加大重点镇和特色镇的培育力度,到2020年全省形成100个左右富有活力的重点中心镇和100个左右地域特色鲜明的特色镇。
南京市将通过要素聚合、资源整合、产城融合,把特色小镇打造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创业创新的新平台、产业发展的新高地、文化传承的新载体、美丽南京的新名片。到2020年,全市将力争建成30个左右产业富有特色、文化独具韵味、生态充满魅力的市级特色小镇,并鼓励建设一批区级特色小镇。
江苏省旅游局正式启动全省特色旅游小镇申报工作。建设目标是到“十三五”末,全省培育50个特色旅游小镇。
目前除了南京已率先进行试点建设,扬州、泰州、宿迁等市也在积极探索中。
9、广州省
到2020年广东将建成约100个省级特色小镇,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水平、创新发展能力、吸纳就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提高,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广州目前已编制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先期创建30个市级特色小镇,为其提供用地扶持、资金扶持、产业扶持和人才支持。
黄浦区依据知识城、科学城和临港经济区三大板块空间布局,重点规划建设4个特色小镇:知识小镇、宜居健康小镇、海丝文化特色小镇和旅游休闲慢行小镇。
白云区有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建设人和航空小镇;依托帽峰山、流溪河建设钟落潭健康小镇;依托物流园、淘宝村建设太和电商小镇。
花都区规划了17个特色鲜明、产业基础好、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小镇,近期将重点扶持打造其中4个:花东绿色金融小镇、梯面生态旅游小镇、秀全珠宝小镇、狮岭时尚产业小镇。
增城区打造成以岭南中医药为特色,以健康管理为模式,以温泉度假为配套的健康小镇;谋划建设新塘基金小镇、朱村科教小镇、增江街1978文化创意小镇等10个特色小镇。
从化区打造6个特色主题小镇,西塘村“童话小镇”,以“互联网+”生态旅游为主题的“莲麻小镇”,联溪村“徒步休闲小镇”,温泉镇风景区“温泉浪漫小镇”,以花为主题的西和村“风情小镇”,集桃花、美食、音乐于一体的锦洞村“桃花小镇”等。
10、甘肃省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用3年时间重点建设18个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均要建设成为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5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
通过3年的努力,甘肃省计划通过3年的努力,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驱动”,项目、资金、人才、管理“四方落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科学规划、产业集聚,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自然风貌、文化风俗和资源禀赋,按照“一镇一业”、“一镇一品”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绿色低碳、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开放包容、机制灵活、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均要建设成为3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5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支持各地以特色小镇理念改造提升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特色产业。建设工作从今年7月起至2018年底。
省级财政要采取整合部门资金的办法对特色小镇建设给予支持,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期完成任务、通过考评验收的特色小镇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特色小镇所在县级政府要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的租赁收入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资金,专项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积极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措施,整合优化资源,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给予支持。
11、福建省
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3年到5年的培育创建,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创业创新活力迸发、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融合的特色小镇。要求各地坚持特色为本、产业为根、精致宜居、双创载体、项目带动和企业主体,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旅游、互联网经济等新兴产业,兼顾工艺美术、纺织鞋服、茶叶、食品等传统特色产业,来规划创建特色小镇。
一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先满足特色小镇用地需求,对每个特色小镇各安排100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予以倾斜支持。在符合相关规划和不改变现有工业用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可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特色小镇给予债券和贴息支持,小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优先享受省级产业转型升级等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或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向政策性银行争取长期低息的融资贷款,给予特色小镇规划设计补助,支持特色小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设施建设。
三是给予人才扶持。借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我省自贸试验区做法,对特色小镇范围内的高端人才实行税收优惠和个税优惠政策,加大对高层次人才运营项目的担保支持。
四是鼓励改革创新。列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优先上报国家相关改革试点;优先实施国家和省里先行先试的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允许先行先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改革。
12、贵州省
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100个示范小城镇的战略,建设了一批旅游小镇、白酒小镇、茶叶小镇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
第一,坚持改革创新,建设活力小城镇。
第二,协调推进、精心演绎城乡统筹发展的二重唱。
第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小城镇。
第四,坚持民生为本,建设小康小城镇。
在全国率先开展以镇为单位,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制定了《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以镇为单位,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极大地促进了示范小城镇全面小康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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